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表时间: 2024-04-30 22:25:40 来源:新闻中心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向2023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真实的情况确定。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年度不作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化工新材料大范围的应用于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已成为中国材料工业体系中需求量开始上涨最快的领域之一。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新材料专委会统计,预计到2025年,国内化工新材料市场规模将超过2万亿元,消费量超过5,700万吨。

  伴随国家“双碳政策”的落实和环保要求的进一步趋严,生物基材料因环境友善、低碳排放、综合成本优势等因素,有望逐步开启大规模应用。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预测,到2030年,全球生物基化工产品占比有望达到35%。

  国际贸易环境在“本地化供应”、“友岸外包”的趋势下,一方面,供应链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部分化工新材料有望加速实现国产替代;另一方面,也要求国内化工新材料企业积极“走出去”,提供属地化服务,热情参加国际竞争。

  从长期来看,国家全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将加快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智能制造等新兴起的产业崛起。在此背景下,化工新材料领域将进入高速成长阶段,“更高性能”、“更强功能”、“更高质量”将成为未来发展的新趋势。“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和“材料整体解决方案”将成为未来业务模式的重要支撑,进一步加速行业整合。

  金发科技的主营业务为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本的产品包括改性塑料、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完全生物降解塑料、特种工程塑料、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轻烃及氢能源、聚丙烯树脂、苯乙烯类树脂和医疗健康高分子材料产品等9大类。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汽车、家电、电子电工、通讯电子、新基建、新能源、现代农业、现代物流、轨道交通、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医疗健康等行业,并与众多国内外有名的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目前,公司是全球化工新材料行业产品品种类型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同时是全球顶级规模、产品品种类型最为齐全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在完全生物降解塑料、特种工程塑料和碳纤维及复合材料领域,公司的产品技术及产品质量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围绕高分子材料,已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产业协同优势逐步凸显,实现了从单一改性塑料到多品种化工新材料的升级,产品结构不断向产业高端和高的附加价值的方向延伸。公司业务板块及产品应用如下:

  化工新材料因客户和市场需求各异,涉及的材料种类非常之多,不一样的产品的性能差异较大,产品的选择和加工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相关知识,因此公司的业务模式是通过全球领先的研发技术平台和合理地布局的全球营销网络,为各行业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定制化材料整体解决方案。

  主要是通过与国内外行业领先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大力推进原材料国产化,综合运用集中采购、远期合同采购、全球采购、长约采购等多种采购模式,保障原料稳定、安全的供应。

  主要为“以销定产”方式,即由客户提出产品性能和功能要求等订单需求,公司依据市场行情、原料和产品库存以及装置状况等情况,组织产品生产、检验和交付。

  主要以市场趋势和客户的真实需求为导向,通过全球领先的研发技术平台和合理地布局的全球营销网络,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定制化材料整体解决方案。同时,由于定制化材料整体解决方案涉及的材料种类非常之多,不一样的产品的性能差异较大,产品的选择和加工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相关知识,因此,公司在销售产品的同时还需要对下游客户提供全面的技术上的支持服务,这一业务特点决定了本公司以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79.41亿元,同比增长18.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亿元,同比下降84.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8亿元,同比下降85.20%,基本每股盈利为0.1190元,同比下降84.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1.93%,同比下降10.74个百分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06亿元,公司资产总额为615.75亿元,负债总金额为436.60亿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权益总计163.49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企业微信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人,董事熊海涛女士、李建军先生、吴敌先生、陈平绪先生、独立董事肖胜方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袁志敏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023年度,董事会坚决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积极推动董事会决议的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治理机制。在全体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积极拓展业务,生产经营稳中有进,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勤勉尽责、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较好地完成2023年度各项工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雄先生、独立董事肖胜方先生、独立董事孟跃中先生、独立董事朱乾宇女士(已离任)和独立董事曾幸荣先生均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编制,线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经营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2023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情况确定。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销售、采购等日常交易事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2,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不超过14,00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设备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55,000万元,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及下属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熊海涛、李南京、李建军、宁红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和审批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授信融资业务,在单一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0亿元(含),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决定和审批相关授信事项,并签署(或签章)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子公司2024年因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需在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结算等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股权融资、专项融资、贸易融资等。为解决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结算所需的担保事宜,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融资结算等业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折合人民币为162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公司完成了1,359,820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2,672,009,306股变更为2,670,649,48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72,009,306元变更为2,670,649,486元,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3年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近一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实际获得的报酬同比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董事的绩效薪酬根据其负责的各个业务板块设置的综合业绩考核指标(营收、净利、毛利等)的达成情况确定的。公司2023年整体净利润虽同比下滑,但公司改性塑料板块、新材料板块的业绩均实现增长,且公司的营业收入整体实现增长,部分董事达成其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下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同比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根据其负责的各个业务板块设置的综合业绩考核指标(营收、净利、毛利等)的达成情况确定的。公司2023年整体净利润虽同比下滑,但公司改性塑料板块、新材料板块的业绩均实现增长,且公司的营业收入整体实现增长,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达成其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符合《公司章程》《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关联董事李南京、吴敌、陈平绪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5月21日在公司行政办公楼101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企业微信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1人,监事陈国雄先生、朱冰女士、职工代表监事林锦龙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邢泷语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南飚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023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线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2023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情况确定。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根据《公司章程》《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拟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2023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定期报告(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多个方面线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会编制《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非关联董事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熊海涛、李南京、李建军、宁红涛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电视机制造;工业设计服务;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经营范围:绝缘材料、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材料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含丙酮、甲苯、醋酸酐、甲基乙基酮、有毒品、易燃液体、腐蚀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醋酸酐、丙酮、甲苯、、硫酸、盐酸、三氯甲烷)的销售。科技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绝缘材料及其生产设备和原辅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富山路8号1幢1号2层201、203、204、207、211、212、213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电子、造纸用高科技化学品、天然香料、合成香料、新型药用佐剂、药品中间体(药品制剂除外)的生产、制造和研发,水煤浆的生产,(以上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除外)。

  1、熊海涛女士、李南京先生和宁红涛先生为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为毅昌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宁红涛先生为毅昌科技董事长,李南京先生为毅昌科技董事(2023年6月21日,李南京先生届满离任),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熊海涛女士为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为东材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李建军先生为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李建军先生为正茂精机的执行董事、经理,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杨楚周先生为金发科技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杨楚周先生为戚家山码头的副董事长(2023年9月8日,杨楚周先生辞去戚家山码头副董事长职务),构成《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黄河生、杨楚周先生为金发科技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黄河生先生为亚沛斯化学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楚周先生为亚沛斯化学的董事(2023年11月13日,杨楚周先生辞去亚沛斯化学董事职务),构成《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注:上述毅昌科技、东材科技的财务数据经审计,上述正茂精机、戚家山码头、亚沛斯化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为了拓宽采购渠道,缩短材料交付周期,在保证材料和设备品质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拟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和设备。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采购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主要为化工新材料,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降本增效。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或“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7,409.9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金发科技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主要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贷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7,409.9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9.69%,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的影响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36.00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004.37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16.26万元,计提贷款减值准备250.66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依据2023年12月31日存货中各个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749.05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2023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3,559.10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587.15万元。

  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及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的商誉账面原值9,880.95万元,2023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的商誉减值准备407.31万元。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672.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为1,634,887.48万元,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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