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巾成分“翻译错” 南京一商场赔了2万多

发表时间: 2024-04-05 05:43:55 来源:视频展示

  现代快报10月27日南京电(记者张玉洁)近来降温,围巾等保暖品又热销起来。不过,买围巾时你留意过它的成分吗?南京市民张先生就曾因围巾成分问题,跟一家商场打起了官司。由于他花8900元买的围巾,标签上标的水貂毛被判定为貉子毛。商场解说,围巾是进口的,成分不同是由于翻译的时分搞错了。但是这个理由,法院并没有采用。近来,玄武法院确定商场诈骗,判定商场以围巾价格的3倍补偿张先生。

  这条围巾,是上一年12月张先生在南京一家商场购买的,花了8900元。其时围巾的合格证上标明晰成份:“主体100%羊毛;毛皮部分:水貂毛皮。”一条围巾要价这么高,是不是真的水貂毛?所以他将围巾送到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查验中心进行查验。

  上一年12月底,该中心出具了《查验陈述》,查验定论为:“经判定,该条送检围巾(标称),毛皮原料为貉子毛皮”。分明是貉子毛,标签上却写成水貂毛,张先生以为商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存在成心诈骗的嫌疑。因而他将商场告上法院,要求对方交还8900元货款,以围巾价格的3倍进行补偿,并付出3000元质检费。

  前不久,这起案子在玄武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商场表明,他们从正规厂商进货,来历合法,不属于假冒伪劣。至于围巾标识的问题,商场称围巾是进口的,在出售之前,他们委托了第三方翻译有关信息,是翻译差错导致标识存在瑕疵。商场称,发觉缺点后,他们已更改了同款围巾合格证上的成分,并且价格没有改变。因而商场觉得本身没有差错,乐意给张先生退货,但不能3倍补偿。

  玄武法院审理以为,张先生付款买了围巾后,两边就形成了买卖合同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规则,“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有必要实在”。别的,出售者有查看产品标识的责任。

  法院据此以为,商场作为经营者,应按照法令和法规树立并履行进货查看检验准则,保证所售产品的标识内容实在。而这家商场并没做到这些,应当确定为诈骗。至于商场辩解的“翻译差错”,法院没有采用。

  近来玄武法院判定,张先生把围巾交还商场,而商场则要交还张先生8900元货款,补偿他2.67万元,并付出质检费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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